為進一步發揮標桿引領作用,引導企業加強質量品牌建設,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,日前,2021年省級質量標桿申報開啟。市級層面,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11月1日。

為進一步發揮標桿引領作用,引導企業加強質量品牌建設,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,日前,2021年省級質量標桿申報開啟。市級層面,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11月1日。
質量標桿是指工業企業應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、方法、工具或互聯網手段,開展質量管理和改進創新活動,以提高質量水平、提升經營績效的典型經驗。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,包括信息、軟件及相關技術性服務企業。
據了解,2021年省級質量標桿申報方向主要包括質量管理、質量創新和“互聯網+”應用。省工信廳將遴選10個左右具有適用性、有效性、先進性的省級質量標桿。總結提煉和宣傳推廣標桿企業的典型經驗,推動企業完善和提升質量管理方法,加強協同創新、標準對標、品牌引領,加快應用大數據、互聯網、智能化等新技術,提高質量效益,實現高質量發展。
申報企業基本條件為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近三年連續保持盈利,在誠信、質量、安全、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;申報的方法和經驗已在本單位成熟應用,對質量和績效提升有明顯促進作用,在地區和行業內表現突出;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情況下,自愿分享交流質量標桿典型經驗,積極主動承辦質量標桿交流學習活動。
質量標桿應符合以下標準:具有科學性和創新性,所應用的管理方法(技術)符合科學規律,符合質量管理基本規律;管理方法(技術)本身或在應用過程中有創新性經驗(成果)。
應具有系統性和示范性,典型經驗應已在企業成熟應用,經驗介紹邏輯清晰、內容完整,能展示管理方法(技術)的系統性應用情況,包括相關的組織管理、政策制度、資源保障和實施過程等;典型經驗應對關鍵環節重點說明,展示特色和亮點,包括從中獲得的經驗或教訓,以增強典型經驗的示范性。
此外,應具有顯效性和發展性,以相關數據和事實說明,通過應用該管理方法(技術),企業的質量和效益水平得到明顯提升。鼓勵展示連續多年數據,以及與競爭對手和標桿的對比數據,以說明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。此外還應當有證據表明,應用該管理方法(技術)提升企業質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經驗,在同行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可借鑒性。